公司動態(tài)  
責任重于泰山 防火勝于滅火

[發(fā)布時間:2008-12-30 08:54:54 ] [閱讀次數:6891 次]

     為深入貫徹落實公安部消防局、省公安廳、省消防局4.14奧運消防安全保衛(wèi)攻堅戰(zhàn)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精神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和《機關、團體、企業(yè)、事業(yè)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(guī)定》(公安部61號令),進一步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,我公司投入大量人力、物力、財力,著力消除火災隱患。
     一是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,明確各部位、各崗位消防管理人、責任人,單位內部逐級簽定責任狀,將消防工作任務目標量化分解到具體人,真正做到“定人、定崗、定責”。
     二是嚴格執(zhí)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(guī)程,完善消防安全機制。
     三是公司重點要害部位設置了明顯的防火標志,建立健全了公司消防組織機構,制定了《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》、《滅火應急疏散預案》。
     四是在原有消防器材的基礎上,公司機關樓、營業(yè)樓等人員密集場所新增設了安全出口指示標志6個、照明燈7個、滅火器16個,對欠壓的滅火器進行了重新裝灌,進一步加強了火災處理的物資保障。
     五是公司大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,定期對員工進行教育、培訓,先后組織員工消防演練7次,全面普及了消防安全常識,極大提高了單位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抗御火災能力。
火災事故作為企業(yè)一個無形的隱患時刻都可能出現,我公司全體員工將高度警惕,時刻銘記“責任重于泰山、防火重于滅火”,在工作崗位上努力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當中。
[打印本頁] [關閉本頁]